終生大事,也要聽取旁人意見
台灣社會民主制度落實後,越來越多人知道要捍衛自己的自主權,可惜的是,卻不一定每個人都明白,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的道理,遇到喜歡的人,就一股腦地掏心掏肺,巴不得一夜之間就白頭,永遠不要跟對方分離,於是不顧一切閃婚的男女數量暴增,沒有善加避孕結果奉子成婚的小夫妻也越來越多,但是,正因為沒有聽進旁人給予的建議,只堅信自己當下的感受,踢到鐵板以後,才恍然大悟,發現自己選了一個噗瀧共的對象,嚷著要離婚,可惜的是,一旦登記結婚,如果對方不願意協議離婚,就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雙方之間有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才能訴請離婚,並且,有孩子的離婚夫妻,可能還得要打離婚監護權官司來爭搶孩子的離婚監護權,勞心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