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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資訊評估,才能裁判監護權

在國內監護裁判標準不一,且充滿性別迷思,目前在監護判決中的子女最佳利益,應該有公平且具有性別觀點的統一標準,法官裁判的依據都不同,監護問題也難以判斷,為此夫妻雙方在爭奪監護時,會彼此潑髒水到對方身上。在面臨離婚事件,父母間有許多情緒、衝突,和代處理的議題,而孩子往往在這個過程中成為雙方爭奪的主戰場,父母兩人互相殘害外,也常會阻撓孩子與另一方接觸,來做為爭奪子女監護權的籌碼,或當成報復的手段。但對未成年子女來說,父母間離異且互相擺臉色給對方看,就是相當大的變動,而自己成為風暴中的中心離婚事件中的籌碼,對孩子更是難以負荷的壓力。父母在離婚官司中,若片面剝奪另一方親子權利,很可能被法官列為不適任監護人,不利於監護權的爭奪,修法後未來在監護審判中,有關子女的最佳利益,法院除了現行參考社工訪視報告,並結合警察、稅捐、金融機關、學校及其他機關或專業人士進行調查,以供協助認定。為此立法修正,提出善意父母條款,如果父母一方有妨礙他方行使對子女權利義務的行為,就可以納進對監護的考量,不利於爭奪監護,徵信社有免費法律諮詢,可以協助民眾了解法條法規,在做出相關抉擇。

 

H2:沒想清楚的婚姻,造成許多問題衍生

因孩子而結婚的通常多為年輕男女,一時貪歡上了床,床上的山盟海誓到了床下就變成一場夢,且沒有準備下迎接新生命,會造成很多狀況的發生,好比奉子成婚,棄嬰等等。奉子成婚的能美滿的婚姻不多,因孩子而成就的婚姻,不代表兩人是準備好進入婚姻,這之間的差別很大,彼此認識的時間不長,還不清楚對方為人或家庭背景,就傻傻踏入婚姻,事後後悔的一堆,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或是事情發生。最後離婚時為了爭奪孩子,可能礙於年紀幼小沒穩定的經濟能力,加上無法給予孩子更好的利益,讓監護權的爭奪變的困難,年輕沒想清楚就踏入婚姻,沒做好防護措施就奉子成婚,這些都成為離婚的引爆點,沒適合的磨合就再一起生活,增加更多的困擾問題,而孩子也成為夫妻的籌碼,在賭桌上搶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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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佳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