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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做離婚蒐證,保障自身權益

我國離婚程序不如國外複雜,在國外想提出離婚訴求,還得夫妻雙方先分居一段時間,確認在這期間沒有想復合的念頭,婚姻沒有挽回的餘地,才可以向法官提出離婚請求。但在台灣絕對沒有分居多久就可以離婚的條例,有兩種離婚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請離婚,雙方得看彼此的離婚意願來做決定。如果雙方都有離婚共識,那就非常幸運,只要離婚協議彼此能在達成共識,雙方可以坐下來好好協商,離婚程序就變得非常簡單,找兩個見證人見證離婚意願,再到戶政事務所做離婚登記即可。但假設雙方沒有離婚共識,一個想離婚,一個不願意離婚,那問題就複雜多了,首先你得說服對方跟你一樣有離婚念頭,才可以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結束婚姻關係,至於以怎樣的方式去說服對方離婚,這就很難明確講出來。有的人會做離婚蒐證服務,將對方出軌的證據、偷吃的照片,全部擺在眼前,要求對方不離婚就提告,當然出軌者自然會離婚也不想被告。如果無法有效說服對方離婚,就只能走訴請離婚的方式,找出離婚證據,指控婚姻無法再維持下去,這時法官就會以雙方提供的證據、證詞,來做最佳的判斷,民眾若想做離婚蒐證就找徵信社,讓我們利用蒐證能力幫助各位找出證據,保障其權益。

 

蒐證交給徵信社,保障其權益

徵信社提供離婚蒐證服務,利用專業蒐證能力,幫助各位蒐集相關證據,保障客戶的權益,以合法的方式取得證據,民眾自行蒐證的風險極高,不如委託徵信社處理,畢竟蒐證經驗還是徵信社較為豐富,加上專業器材操作熟練,能在適當的時機捕捉瞬間畫面。徵信社建議再跟對方提出離婚前,最好先做蒐證的舉動,先掌握這些證據,才能在對方不願意離婚時,有一個把柄再手,有一個安全的保障,畢竟當對方知道你想離婚時,自然會有所防備,阻止被你蒐證的可能。蒐集離婚證據,不僅能當作說服對方離婚,也可以再官司上提出,法官確信婚姻無法持續維持,不過離婚必須三思而後行,再多多考慮,避免衝動行事讓自己後悔,就讓徵信社率領專業團隊,協助各位蒐集證據,保障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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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佳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