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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是侵占

在這個網際網路受到人們廣泛運用,而且不分男女又老少咸宜的世代,網路平台上會出現的不僅僅再只有各種資訊,還有各式各樣生活化的問題跟經驗分享,曾經有網友在網路上發表過,表示天底下最大的謊言,就是「借過」和「借我一張衛生紙」,但是卻從來沒有還過。當然借過跟借衛生紙,對大家來說都是小事,不會特別積極或是計較的想要討回來,可是如果借的是錢,就比較容易放在心上、想著要討債了。

從國小時期,就經常會在校園中聽到「借我十元」,諸如此類的借貸關係的建立,但是學生時期自然比較單純,而且欠錢不還,想跑也跑不掉,只要報告師長、告訴家長,要討不回債也很困難。不過一旦出社會就不同了,人與人的關係不再單純,尤其是牽扯到利益的時候,更是可能會撕破臉。然而比起欠錢不還更討厭又更難解決的,無非就是欠錢不還負債跑路了。

有借就要有還,不管是物品還是金錢都是一樣的,特別是金錢財物,在決定借貸的當下,就應該要簽寫借據借條,以確保對方不會賴帳、裝傻,不僅如此,如果債務人真的欠錢不還,甚至是欠債跑路,除了走法律途徑,報警提告以外,還可以委託政府立案的徵信社協助尋人討債,把債務人找出來,再繼續行使債權,才能避免自己的權益受侵害、財物遭侵占。

 

讓債務人不得不乖乖還錢

在這個人與人的關係再也不如過去傳統社會單純、純樸的年代,人跟人之間的信任、尊重跟義氣的定義都變得跟過去不同,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彷彿變成一句口號,不再是每個人都懂得應該去做到,反而欠錢不還的人比想像中多更多,甚至不僅欠錢不還,為了不想要還錢,結果負債跑路的人,更是不少。

如果有人欠錢不還怎麼辦?當然是要討債了!但是如果試過了千千萬萬種討債方法,都討不回債呢?又如果,根本不曉得債務人欠債跑路跑到哪裡去了,該如何是好?除了報警提告以外,只能選擇放棄了嗎?欠錢不還,足以構成一種侵占,所以不僅是報警提告,為了捍衛自己的權益跟財產,可以委託專業的徵信社協助尋人討債,不管債務人逃到哪裡,都能繼續行使債權,讓債務人不得不乖乖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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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佳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