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已經二十有八了,還沒有結婚的希望,她媽和她都非常著急。于是她媽要她在報紙上登一則征婚啟事,那則啟事的內容是這樣的:貌美體健,嫻靜淑女待字閨中,愿與貌寢男士通信,將可于短期內成婚。他們登報一星期后有了結果,她媽焦急問她:“有回信嗎?” “只有一封。”女兒嘆口氣說。 “誰寫給你的?” “我想我不該告訴你!” “但征婚這意見是我告訴你的,你非告訴我不可。”她媽大叫著。 “好吧!你既然要問,我不購物袋能不說,那是爸寫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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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佳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