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父債,不用子還

雖然現在的社會已經不如以往傳統,許多的倫理觀念不再那麼受到重視,但是桃園市徵信調查發現,在孩子應該孝順父母的這個部分,依舊是大多數人的觀念中「應該」做的事情,包含父債子還。孝順父母是因為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在法律上也必須要履行照顧義務,不得任意棄養父母,但是債務的部分,卻是屬於「個人債務」,除非父親往生,而孩子選擇繼承遺產,才一併繼承了父親的債務。

在父親生前,無論欠下多少債務,孩子協助償還是孩子願意,如果孩子不願意協助償還,父親也不得逼迫孩子給錢、債權人亦不得向孩子討債。若是身為債務人的父親因故過世,在孩子確定繼承父親遺產以前,或是孩子選擇拋棄繼承、限定繼承時,債權人亦不得對身為繼承人的孩子繼續進行討債,只有孩子確定繼承父親遺產,且繼承了債務之後,債權人才得以向擁有債務人身分的孩子討債。

過去的社會裡,父債子還天經地義,但是如今的法律已經明文規定,即便是配偶欠下的債務,視為獨立負債,不得向配偶討債,更不能向孩子討債。如果父母因故身亡,卻不清楚父母是否有負債,就委託政府立案的徵信社協助徵信,調查清楚父母的遺產是否包含負債,再決定是否要繼承遺產或是拋棄繼承,才不至於無意中繼承了大筆債務,成為討債對象。

 

可以選擇限定繼承

從過去的傳統倫理觀念中,父債子還幾乎是天經地義的事,桃園市徵信調查發現,在父親生前,孩子願意協助父親還債的不少,如今法律上也有遺產繼承的分配,很多時候,孩子也會繼承到父母的債務,所以父債子還的情形依然存在,只是孩子若是不願意替父母還債,債權人就沒有權利向債務人的孩子討債,除非孩子已經繼承了父母的債務。

有相當多的案例,都是孩子不曉得父母的遺產到底只有財產,還是含有負債,父母也沒有留下遺囑,沒有交代,就因故過世,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後,才發現父母的債務多過遺產,可惜已經來不及。在父母因故過世的時候,最好是委託政府立案的徵信社協助徵信調查,確定遺產與負債的多寡,再決定要繼承或拋棄繼承,權宜之下也可以選擇限定繼承,才不會損害了自身權益。

arrow
arrow

    蕭佳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